各教研室、学生班级: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落实《bat365中国官方网站关于印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杨职院发〔2016〕17号),进一步提高bat365官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bat365官网创新创业教育成果,依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7〕4号)和《bat365中国官方网站关于印发第三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杨职院发〔2017〕33号)文件精神,分院决定组织学生参加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为取得更好比赛成绩,同时大力推动bat365官网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推进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bat365官网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专业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bat365官网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组长:范学科、李 岩
成员:郑爱泉、贺立虎、薛明珂、刘颖沙、尚晓峰、周济铭、
李国秀、亢菊侠、龙明华,以及相关指导教师。
分院办公室、学工办主要负责分院二级赛事的筹划、组织、协调、宣传、服务、保障和报名、参赛工作。各教研室主要负责各类项目的发掘、孵化、培育工作。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学院在校生(不含进修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学院在校生(不含进修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不含进修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学院在校生(不含进修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不含进修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进修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学院在校生(不含进修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不含进修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六、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3-5月)。分院组织学生项目团队参赛,各个参赛项目负责人(每名学生仅能担任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7年3月23日,截止时间为5月15日。bat365官网承担申报项目数量如下:创意组40组,就业型创业组4组,初创组3组,成长组1组,共计48组。上报数量应不少于48组。
2.分院初赛(院级选拔赛)和分院复赛由分院大赛组织机构负责组织。
(1)分院初赛:各教研室根据项目完成情况不定期自主进行,采用分组答辩的方式,于4月28日前按照参赛项目数量的30%遴选上报参加分院复赛。
(2)分院复赛:分院与5月10日前对初赛遴选出的项目进行再次遴选,评出分院级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项目若干,并颁发荣誉证书与奖品。并上报参加学院预选赛。
七、评审规则
(一)材料提交及要求
参赛材料为《项目申报书》(从报名平台下载)、《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及答辩的PPT文件、二分钟展示视频。已注册企业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
参赛材料请于5月5日前以电子版形式通过报名平台(cy.ncss.org.cn)提交组委会。《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 PDF 文件,大小不超过 30Mb。
(二)评审赛制
参赛团队进行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每个项目答辩时间5分钟,回答问题3分钟。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三)评审指标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查看具体内容。
八、大赛奖励
各分院参加各类校赛的费用由学院按参赛项目数量给予补助,根据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报名成功的每个团队按500元标准计算,由教务处统一发放。
学院初赛的奖励:一等奖3组,每组奖励金额5000元,二等奖6组,每组奖励金额3000元,三等奖9组,每组奖励金额1000元。
省级复赛的奖励:金奖每组奖励金额20000元,银奖每组奖励金额10000元,铜奖每组奖励金额8000元,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每组奖励金额5000元。
全国决赛的奖励:金奖每组奖励金额50000元,银奖每组奖励金额40000元,铜奖每组奖励金额20000元,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没组奖励金额5000元。省赛、国赛奖励不重复。凡参加院级及以上比赛的项目以奖代补,不重复奖励。
获得各级奖励的学生将颁发相关荣誉证书(分院初赛由各分院制证发放),并根据学院相关规定,折算“创新创业”类课程学分计入“四位一体”课程成绩单中。
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项目团队指导教师,可作为该教师在评聘职务、考核和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对于在院级及以上比赛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分院、个人,学院将按照实际情况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九、工作要求
1.各教研室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按照本方案要求,组织做好项目报名、推荐和培育工作。要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2.参加学院“互联网+”创新创业训练营的教师应至少指导2个以上参赛项目,参加训练营的学生应每人至少申报达到校赛标准的项目1个。
3.本届大赛增加了就业型创业组的新类别,分教研室应以该组别参赛为重点突破口,按照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并重的原则,择优推荐1-2个就业型创业项目,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由学院大赛组委会协助各项目组实体化运作。
4.教研室应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以赛促改,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生物工程分院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