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上的今天
1937年4月15日 《告全党同志书》
1937年4月15日 中共中央发出《告全党同志书》,号召全党“为巩固国内和平,争取民主权利,实现对日抗战而斗争”,指出“在目前新阶段内,我党工作中心的一环,应该是抗日的民主运动的发展”。
1949年4月15日 中共代表团提出《国内和平协定(最后修正案)》
1949年4月15日 经半个月的国共谈判和分别交换意见及与各方磋商,中共代表团提出8条24款的《国内和平协定(最后修正案)》。以张治中为首席代表的南京国民党政府代表团表示可以接受。中共代表团要求南京国民党政府在20日以前答复。20日,南京国民党政府除了拒绝接受《国内和平协定(最后修正案)》外,还要求先达成临时停战协定,就地停战。至此,国民党政府自己揭穿了“呼吁和平”的假面具。
2006年4月15日 《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
2006年4月15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要求把中部地区建设成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使中部地区在发挥承东启西和产业发展优势中崛起。
(编辑:戚飞 责任:李岩)